我国规定需要检验的机电仪类商品分为进口和出口两部分:
进口机电仪类商品主要有机械设备类,电工、家电类,咸套设备类。
进口设备开箱检验的内容是:检查内外包装情况,检查箱内货物数量和规格,检查箱内货物外表质量。
进口设备的质量检验的内容是:仪器功能试验,特性试验,环境条件试验,咸套设备的安装、调试、试车过程中的质量检验,产品质量检验,以及一些其他的技术测定。
引进设备验收的检验内容有:考核该项技术的使用效果,即完整性、先进性和可靠性。
进口机动车辆,必须先向商检机构报验,经检验合格后发给证明,才能向当地公安部门的交通车辆管理机构申报领取行车牌照。
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,收货人应依照合同在出口装运前派人进行预检、监造或监装,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。
对重大进口设备或成套工程项目,商检机构应驻现场检验,参与检验方案、检验制度的制订,督促建设单位按照规定,严格做好各项检验工作,把好质量关。
出口机电仪类商品,主要有机械及机械设备、车辆及有关运输设备、电气设备及其部件、视听设备及其零件和附件等。
出口商品检验主要采用在工厂进行的出口预验,或者出口检验。经检验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或放行单,即可报关出口。商检机构对重要出口机电仪商品还实施出口质量许可证制度,并派驻质量监督员进厂,商检机构对质量优良、长期稳定、国外无不良反映的出口机电仪商品,经考核合格后发给“商检标志”。
出口商品的检验内容有包装检验、唛头标记检验和外观检验以及质量检验,而质量检验又依不同商品而有所不同。